南海与油气资源 |
南海因在中国大陆南方而得名,亦称南中国海。它包括东沙、西沙、中沙和南沙四个群岛,共有270多个岛屿和海礁,濒临南海的国家有中国、越南、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文莱和菲律宾等国。因其蕴藏有丰富的油气资源且是海上战略要道,受到其周边国家的广泛关注甚至引起争端。 南海除了它的战略位置以外,还蕴藏着丰富的油气资源。南海是世界上主要的沉积盆地之一,其中南沙海域就有约41万平方公里的沉积盆地,形成石油所需的生成、聚集、盖层保护和运移等条件样样俱佳,更难得的是,众多的成油条件在此形成了最佳匹配。据专家预测,南沙海域的石油资源量约为351亿吨,天然气资源量为8万到10万亿立方米,其中曾母、沙巴、万安、巴拉望和礼乐等盆地的资源量尤其丰富,整个南沙海域蕴藏的油气资源至少值1万亿美元。 马来西亚以大陆架为理由对南海群岛某些岛礁提出要求,把南海东南部12个岛礁划入其声称范围。它于1977年动手在岛礁上建立主权碑,1980年后开始派兵侵占岛礁并开始开采石油,主要集中在南通礁至曾母暗沙之间一带海域。如2003年4月至今,马来西亚就先后派遣4个海上作业编队共11艘测量勘探船赴南沙南通礁海域实施测量和油气勘探活动,旨在对该礁附近海域的海底地震活动情况及石油、天然气资源进行评估,为日后的油气开采做准备。马来西亚国内的大型石油企业还雇佣来自日本、巴拿马、英国、美国等多个国家的船只,掠夺中国南沙油气资源,包括搭建采油平台和进行钻探测试。到目前为止,其海上资源开发的范围已深入我国南沙群岛20公里以内,年获利30多亿美元,在周边国家中它是在南海获利最大的国家。菲律宾于1956年5月宣称在“斯普拉特利群岛”发现“无主地”,提出对部分岛礁的主权要求,1970年派兵占领两个小岛,到目前菲已先后侵占8个岛礁。特别是近年来,菲律宾加强了对南沙海域的军事控制,不断驱赶中国在南沙作业的勘探船编队,多次撞沉我国在南沙作业的渔船,抓捕和打死、打伤中国渔民的事件时有发生。越南于1956年派兵侵占南沙群岛的南威岛,1975年将所占的一系列岛屿定名为“长沙群岛”。目前,越南在南沙群岛的32个主要岛屿上驻有军队,配有发电设备和雷达系统,其中29个岛屿还配备了卫星电视系统。特别是近几年,该国对南海的侵占行为越演越烈。如2003年5月底,越南与挪威合作开始在北部湾进行油气勘探活动,越南海军派出4艘船只加强勘探区域的值班巡逻,为油气勘探活动提供保障服务。同时,越南水产部海产研究院先后多次派出考察船赴南沙及西南第1油气区,对该海域的海产资源及渔业资源进行了考察,为大规模开发做准备。2004年4月19日,越南不顾中方抗议,让载有大约60名越南游客和40名“特邀”官员的船只对其所占领的南威岛和西礁进行为期一周的“旅游活动”。印尼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卷入南沙海域的划界争端,认为从纳土纳群岛基线量起的专属经济区进入了中国的断续疆域线之内,所以也声称对南海部分海域拥有主权。文莱根据海洋法公约划定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对南沙群岛的南通礁提出主权,并声称其大陆架延伸到了南沙群岛的南薇滩,说是“从其海岸外以一条走廊的形式延伸出200海里,至南沙群岛的南部,包括了南薇滩和卡拉延的一小角。” 值得注意的是,印度这个与南海没有关系的国家也说什么“南海有连接印度的海疆线”、“从阿拉伯海的北面到南中国海都涉及印度的利益范围”,为此,印度以“打击在南中国海上出没的海盗”为名,先后在南海同韩国等举行军事演习。印度将军事触角伸向南海,其目的是也想在南海的油气争夺战中分一杯羮。日本也对南海情有独钟,以所谓“确保海上航行自由”和“反对使用武力”为借口涉足南海事务,派自卫队参加东南亚各国举行的多国军事演习,这意味着日本将冲破《和平宪法》的限制,更多地介入南海油气争端。另外,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越来越认为保护南海航道安全符合其利益,在南沙群岛争端和油气资源问题上也越来越积极。美国逐步调整“不介入”南海的政策,加大了在南海地区军事渗透的力度。其中最明目张胆的一招就是积极推动与一些东南亚国家举行以南海为背景的多边和双边军事演习。 我们的海洋国土意识不容乐观,《中国海洋石油报》与《中国青年报》曾联合举办过“中国青年蓝色国土意识大型读者调查”,从调查资料得知,有63.1%的被调查者不知道我国有30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78.3%的被调查者对“我国是一个海洋国家”的说话全然陌生,有80%的被调查者承认自己对海洋知识一知半解。其实,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我国沿海12海里的领海、24海里的毗连区、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都属于中国的海洋国土。而南海周边国家宣称对南海部分岛礁拥有“主权”,其实这是对国际法和现代海洋法的曲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陆地支配海洋,而不是海洋管辖陆地。这就是说,只有某个国家对该岛礁拥有主权,才能对该岛礁周围的海域提出声称,而如果不对该岛礁拥有主权,则不能以该岛礁在其臆测的大陆架和经济专属区之内而提出主权声称。所以我们应大力宣传海洋国土意识,振奋民族对海洋的进取精神,把理应归我国管辖的南海海域作为我国神圣不可侵犯的国土。 同时,面对其他国家蚕食和掠夺南海油气资源的事实,我们一方面应增强经济、军事等各方面实力保卫我国海洋国土资源,另一方面应加快油气资源的勘探和开发力度。否则,由于石油、天然气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如若容忍周边国家的掠夺行为继续下去,那么可能只要过30至40年的时间,南海油气资源将被掠夺殆尽。 2、借鉴国际经验,共同开发争议区的油气资源 针对南海争议区的资源开发,我国政府很早就提出了“主权归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解决方案,并且国际上也有类似的成功先例。最早的共同开发出现在阿拉伯半岛中立区,1922年沙特和科威特两国协议划出一块缓冲区,对该区的资源进行平分。上世纪70年代的伊朗与阿联酋、沙特与苏丹、英国与挪威、澳大利亚与印度尼西亚等共同开发资源案例也都可供借鉴。 2002年底中国与东盟国家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东盟各国对《宣言》的评价都很积极。它不但缓和了一度紧张的南海局势,而且为争端的解决提供了政治基础和保证。该《宣言》充分表达了我国在南海问题上的态度和诚意,消除了有关国家的疑虑,使得南海问题的解决朝良好方向迈出了一大步。2003年11月11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与菲律宾国家石油勘探公司签署意向,双方组成了联合工作委员会,共同勘探开发南海的油气资源,这预示着“主权归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之路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